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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及时兑付中央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专项资金~厦门财政

2013/10/25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厦门市及时兑付中央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专项资金~厦门财政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公告2012年第27号)和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力度的通知》(财建〔2012〕295号)的要求,2012年我市对符合补贴条件的605辆车进行了报废更新处理,其中重型货车200辆,城市公交车405辆,共计需要支付车辆报废企业补贴1089万元。今年三月,我市于全国率先上报2012年度车辆报废更新清算报告,并积极跟踪财政部全国汇总清算和资金下达情况,在财政部补贴资金到位后,立即兑付车辆报废企业,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我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工作在市财政和商务部门的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中央下达任务。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和公共场所广泛宣传政策详细内容和主要特点,让车主及时准确了解老旧汽车更新补贴政策和办理流程,贯彻“马上就办”工作要求。二是统筹协调,确保补贴资金申请受理和发放工作正常运转。三是严格监督和指导全市两家回收拆解企业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车辆进行回收拆解,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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