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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考试大纲七

2011/1/2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第七章 财产清查
 
第一节   财产清查概述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
(一)按清查的范围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二)按清查的时间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二、财产清查的意义
(一)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量,确定实有数量与账面数量之间的差异,查明原因和责任,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差异,改进工作,从而保证账实相符,提高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二)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情况是否良好,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霉烂、变质、损失浪费,或者被非法挪用、贪污盗窃的情况,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管理,切实保障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三)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库存和使用情况,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利用各项财产物资,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第二节  财产清查的方法
 
一、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一)库存现金的清查
(二)银行存款的清查
二、实物的清查方法
(一)实地盘点法
(二)技术推算法
三、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一、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要求
(一)分析账实不符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二)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三)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四)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二、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步骤和方法
(一)审批之前的处理
(二)审批之后的处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厦门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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