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报送厦门会计人员聘(任)用情况及《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自查申报的通知
今日,厦门市财政局在厦门日报上刊登了“关于进行会计人员聘(任)用情况网上报备的通知”。通知要求“未进行会计人员聘(任)用情况网上报备的单位尽快进入厦门市财政局网站-厦门会计之窗(www.xmcz.gov.cn)进行报备,不按规定进行报备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另外,《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执法检查的网上自查申报时间延长至2012年7月31日”。
请各会员抓紧时间进行网上报备和自查申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厦门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