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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居住证2012年第四季度推出

2012/8/24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厦门会计之家从厦门网得悉,本报讯(记者 朱俊博)我市的“居住证制度”将于第四季度开始实行,居住证将被赋予更多的优惠政策,持证者将和本市户籍人员一样,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
这是昨日全市“城中村”治安整理工作总结表彰暨新一轮整治动员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詹沧洲透露的消息。
   据悉,居住证将比暂住证的含金量更高,领取居住证也有一定的门槛。
   本月9日至11日,詹沧洲带领13个市直相关部门领导,前往深圳学习考察户籍制度改革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详细了解了深圳市关于居住证的一系列做法。考察完后,詹沧洲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抓紧启动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年底前能初步推行居住证管理制度。
   目前,相关单位都在抓紧对居住证制度进行研究和完善。
   深圳从2008年8月1日起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只要是在深圳从业、拥有固定住所、符合深圳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或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等多项条件中一项者,即可获得《深圳市居住证》。而不符合的人员则只能办《临时居住证》。
   和之前的暂住证相比,居住证淡化了户籍概念,并在临时居住证的基础上,增加了出入境、申办车辆入户和办理机动车驾驶执照、子女就学、房屋租赁等其他八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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