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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宣传

2013/5/22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同安区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宣传
《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颁布以来,同安区财政局按照执法监督与宣传服务并举的原则,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条例》,推动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营造让群众了解、支持、监督财政部门的会计管理工作的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在办证窗口适时宣传。同安区非税中心办证窗口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过程中,适时、主动向持证人员宣传《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并按照持证人员会计岗位、单位性质有针对性选择宣传重点。
二是以开展财政下乡活动为契机,深入私营企业、外资企业较多的工业集中区,在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宣传单,现场解答群众问题等形式,发放宣传单5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提问。
三是充分利用法律宣传展板、宣传网页、咨询电话、征询信等多种载体,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会计业务规程。
四是举办《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专题讲座。区财政局组织各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339人举办《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专题讲座,专门邀请厦门市财政局高级会计师王淑霞为大家授课。
五是积极鼓励持证会计人员参与《会计人员条例》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向持证会计人员发送手机短信3500多条,鼓励参加知识竞赛活动,引导持证会计人员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的内容,从而更加有利于规范会计行业秩序、保障会计人员合法权益。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厦门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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