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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会计考试培训会计证考试: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2013/8/15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厦门会计考试培训会计证考试:下列行为中,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某市财政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B.某医院在行政办公室设置了会计人员并指定符合条件的会计主管人员
    C-某大型国有企业同时设置了总会计师和分管会计工作的副总经理
    D.某镇财政所对一名会计人员作出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

    【答案】CD
    【考点】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解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需
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所以选项A、B符合会计法律制
度规定;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选项C、D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厦门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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