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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会计网:利润补亏不影响留存收益总额?

2013/8/9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厦门会计网讯,首先,要知道留存收益总额如何计算,即: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在这个问题里不会涉及到,因为没用涉及到盈余公积补亏的问题,并且如果当年亏损或者当年企业获得的利润无法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时,是无法计提盈余公积的。而未分配利润则是把企业获得利润按相关规定分配后所剩余的。我们可以把企业获得的利润称为可供分配利润,那么可供分配利润=当年的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减为弥补亏损)+其他转入。

如果企业本年度发生亏损,我们首先用年初未分配利润来弥补。如果年初未分配利润能够弥补本年产生的亏损,也就不涉及到上面这个问题。但如果是本年发生的亏损较大,而年初未分配利润较少时的情况,我们就不得不用以后年度利润来弥补。

例如:某企业在2010年发生5000万元的亏损,而当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只有2000万元,我们在2010年年底就只能用这2000万元来弥补当年产生的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00

  贷:本年利润(2010)       2000

那么就还有3000万元的亏损缺口留着让以后年度获得的利润来弥补的。

(继续上例)该企业在2011年获利(税前利润)3000万元,则我们就用这3000万元来弥补亏损。

(注:会计准则有规定,企业本年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今年以后的连续五年税前利润来弥补)

这时,如果我们要做账务处理时,就是这么做的: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0

  贷:本年利润(2011)       3000

弥补亏损时:借:本年利润(2010)         3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0

此时,就可以发现,其实2011年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是没有发生变化的,又因为2011年的盈余公积又没有发生变化,所以根据公式: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可以知道利润补亏不影响留存收益总额。当然,这也就是为什么用利润不亏可以不做账务处理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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