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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会计之窗:部分服务外包企业可申请专项资金

2014/10/15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厦门会计之窗:部分服务外包企业可申请专项资金

我市出台《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在我市新设立,并且当年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额达100万美元的服务外包企业,可向财政、商务部门申请服务外包业务专项资金。记者昨日获悉,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共同出台的《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实施。

今年以来,我市服务外包继续呈现快速增长。市商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1月至8月,全市服务外包企业共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7.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1%,执行金额4.7亿美元,增长42.6%,增幅分别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32.5和15.8个百分点。

《办法》对服务外包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做了明确界定:资金将主要用于鼓励服务外包重大项目落户、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进和培育服务外包人才等支持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支出。

在扶持行业企业方面,《办法》明确提出将大力扶持包括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IC)设计、动漫游戏、客户关怀、供应链管理、金融服务、工业研发设计、生物医药研发、云计算等重点领域从事服务外包业务,并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备案登记、申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

较之此前的相关规定,《办法》对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的范围、筹集、安排、使用、申报程序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解读。《办法》有效期为3年。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厦门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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