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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财政局会计之窗: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大力加强内部监控和管理

2014/11/7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厦门财政局会计之窗: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大力加强内部监控和管理

今年以来,为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审核质量,市财政审核中心积极探索财政审核新思路和新方法,以制度建设为出发点,以加强内部控制为落脚点,出台了《审核权力运行综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最大限度的减小了自由裁量权,有效做到了把审核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是建立双人负责,预算、决算分开审核制度。工程预决算审核中,凡土建工程100万元以上、市政工程200万元以上项目审核均实行双人负责,重大项目成立项目组,实行共同管理,互相督查项目。同时,将项目的预算和决算审核分开,实行同一项目预算和决算由不同人员审核,避免产生腐败。

二是建立项目跟踪、设计变更报告制度。制定项目跟踪记录表,要求审核人员深入施工工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掌握工程建设动态,及时书面反馈项目现场跟踪时发现的问题。同时,建立决算审核设计变更报告制度,根据不同项目的投资额,规定一定数额的设计变更审核人员必须向科长、分管领导、中心领导报告。

三是建立廉政谈话、廉政监督员制度。中心主任与编内人员、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廉政沟通谈话。中心每个科室设一名廉政监督员,对廉政及效能进行监督,对可能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及时给予指正,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廉政监督员会议,及时掌握廉政工作情况。

四是建立广泛的群众监督机制。中心利用厦门网、市财政局网站、厦门小鱼论坛的网络平台,就项目的实施情况、效益、存在的问题等开展网上民意调查,向市民征求意见。同时,定期向项目单位发放廉政调查问卷,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通过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五是建立八小时以外人员管理制度。通过节日前短信提醒和报备去向、节后情况汇报等方法,加强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期间的人员管理。严禁中心人员参加服务对象支付的消费娱乐活动及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严禁以任何借口接受服务对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严禁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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