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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举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培训的通知

2014/5/9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举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培训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各市属高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的理解和准确执行新的会计制度,经研究决定对市属高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财务人员等进行培训。现将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区财政局分管会计事务的科室负责人、师资;各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财务人员;市属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财务人员;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经办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高校、中小学会计制度改革概述;

(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其衔接规定讲解;

(三)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及其衔接规定讲解;

(四)答疑、考核。

三、培训时间

2014年5月15-16日(周四-周五,共两天);

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8:10签到)

               下午:2:30- 5:30(2:10签到)

四、培训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培训地点:厦门经济管理学院(阳台山路37号)B403教室(路线:将军祠站下车、往万寿路走、过铁路往右上坡300米);

(二)联系电话:2910103、2062915(培训二处),传真:2062149。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不收费。

(二)各区财政局派业务负责人及师资参加本次培训后,应抓紧组织对本区域内高校及中小学校进行培训与答疑,确保新会计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学员参加此次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的,可确认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应学时。请各单位予以重视,认真安排相关人员按上述日期参加培训。

特此通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厦门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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