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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会计之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需修满24学分

2014/7/24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厦门会计之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需修满24学分

通过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发表会计论文等也可折算学分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自取得资格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不得少于24学分。日前,市财政局举办处长在线访谈,解读本月起施行的《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

     据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1.参加市财政局批准并予以公布的“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培训;2.参加在市财政局备案并对外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培训;3.参加市财政局或其认可的会计社团等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相关脱产培训;4.参加市财政局认可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5.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省级、国家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6.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7.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8.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此外,会计人员还可以通过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考试,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承担市级以上财政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等方式取得学分。

     参加网络及面授培训的,若成绩合格将自动导入系统进行继续教育登记。参加其他形式需要确认继续教育学分的,应当在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或者发表论文或课题结项后)3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将为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相关问答

①              问:我是2014年7月1日前发证的,当年的继续教育是否要参加?

答:新文件从7月1日起执行。今年7月1日之前取得的会计证,今年要参加继续教育。

②              问:听说今年要换会计证了,我是2009年办的会计证,什么时候换?换证的条件是什么?

答:2009年办的会计证,年底前要完成换证。换证条件是需参加完以往年度继续教育。

③              问:我还未参加2013年度继续教育,会计证能调转到外地吗?

答:不能。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调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④              问:我怎么知道我继续教育登记了没有?

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完成情况可通过网上“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会计人员诚信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⑤              问:我还未参加2014年度继续教育,会计证能调转到外地吗?

答:能。可调出后再到调入地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⑥              问:我2013年参加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通过一门审计,能抵继续教育吗?如何申请?

答:能抵2013年的继续教育,折算24学分。上“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继续教育—学分申报”栏目申报,应上传证明材料(成绩单),注意看页面申报须知。

⑦              问:我2012年参加初级会计师考试,通过一门,能抵2012年度的继续教育吗?

答:不能。新办法发布之前的继续教育,按照2011年发布的《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厦财会【2011】32号)执行,“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并取得全科考试合格证”才能抵当年度继续教育。

⑧              问:我今年发表一篇会计论文,能抵继续教育吗?

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抵发表文章当年的继续教育。如果你是第二作者,只能折算12学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厦门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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