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会计之窗: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征集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建议的通知
厦财税〔2014〕20号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局积极帮助企业向上反映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建议,先后有十余条建议被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采纳并实施,包括调整石材、滤波玻璃、蓝宝石衬底、钨上游产品等商品关税税率和增列铝箔产品、抗艾滋病药物、硬质合金喷焊粉关税税目等,每年为我市企业节约税收成本超过1亿元。
为帮助我市企业谋求国家税收政策的支持,现面向全市征集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建议,请各单位根据本企业、本行业的发展特点,就当前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于2014年8月15日之前送交至市财政局法规税政处。建议材料应包括文字材料和相关数据表格(内容要求和格式见附件),届时,我们将开展调研,并于2014年8月底前将有关建议汇总上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附件:
1.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建议的文字材料要求
2.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建议表
3.商品进出口税率调整建议补充资料表
4.增列税目建议表
5.指标填报说明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厦门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