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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常态下的《企业财务通则》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6/3/7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厦门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常态下的《企业财务通则》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常态下的〈企业财务通则〉”征文活动的通知》(财资办〔2015〕88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财务会计人员参与投稿,数量不限。请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征文发给厦门市总会计师协会。厦门市总会计师协会电话:2280793,2283923,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0号五楼,邮编:361004,电子邮箱:xacfo@vip.126.com。
市财政局与厦门市总会计师协会将联合组织征文评奖,此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奖论文作者将颁发证书和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优秀论文将推荐给财政部评奖表彰。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厦门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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