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培训对象
厦门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厦门培训时间
2017、2018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厦门选课及学习要求
1、选课要求:
2017、2018年继续教育学分要求24学分(1学时=1学分)。
2019年继续教育学分要求90学分(1学时=3学分)。
2、考核要求:
课程学习进度达到100%+课后测验得分60分,即可获得该课程学分,课后测验不限制作答次数。
四、学分确认
学员完成年度要求学分后,学分将自动对接至厦门市会计综合管理系统。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厦门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