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会计之家

2012年厦门会计考试无纸化考试知识点讲解:政府采购当事人

2012/3/23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政府采购当事人
(一)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二)供应商 :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代理机构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是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法定代理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例题·单选题】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范围不包括( )。
A.
采购人
B.
供应商
C.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D.
采购代理机构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政府采购人的权利的是( )。
A.
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遵守委托协议约定
B.
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
C.
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D.
对特殊项目实施部门集中采购
『正确答案』B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厦门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分享到:
首页
厦门会计从业考试>考试动态

相关资讯

推荐版块
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