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会计考试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补充报送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收集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评审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根据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通知,现对2012年度厦门市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补充通知如下:
申报人须提交2012年度的个人社保缴交证明(行政机关、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除外),并加盖公章。缴交单位与现任单位不一致的人员须提交有说服性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厦门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