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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财政局会计:厦门市从三方面对残疾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援助

2014/11/9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厦门财政局会计:厦门市从三方面对残疾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援助

近日,我局会同市残联出台了《关于对我市残疾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援助的通知》,旨在帮助残疾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更好地实现平等就业,共享发展成果。

《通知》的主要帮扶措施包括:一是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对按规定与新安置残疾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的,按照5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最长期限为3年的奖励性补贴;二是鼓励残疾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积极主动实现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认定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实际工作每满1年的给予其1万元综合补贴,最长期限为3年;三是鼓励残疾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对经官方认定的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援助对象,按其职业技能等级给予相应奖励(初级1000元、中级2000元、高级3000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厦门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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