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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2006年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2007年要求采用权益法核算,那么2007年实际收到2006年的利润分回如何核算

2012/1/27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1、长期股权投资
上市公司2006年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2007年要求采用权益法核算,那么2007年实际收到2006年的利润分回如何核算?
解答: 2007年实际收到2006年的利润分回,应区别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若在2007年新准则首次执行日之前已按成本法确认本企业应分回2006年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即利润,那么,当2007年实际收到2006年的利润分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即可。
若2007年实际确认并收到利润分回时,已超过新准则首次执行日,那么,一方面,应按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要求,进行区别形成该转换的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其方法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讲解:P.41-43》;另一方面,实际收到分回利润时,应仍按成本法核算,且在当期财务会计报告中作出恰当的信息披露。(刘宗柳解答)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厦门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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