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会计之家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2012/8/19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厦门会计实务培训之"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我司拟明年实行新准则。想咨询有关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的结转。我司2003年投资某子公司时因投资额超过按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所占比例的金额故超过部分进入长期股权差额摊销,按十年摊。目前摊余价值约120万。请问该长期股权摊销余额应如何处理?另根据新准则是否对超过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是按成本法核算,合并报表时才改用权益法?如果是,那么平常对控股子公司将不进行帐务处理待有利润分配时等才进行帐务处理?
解答: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新旧衔接规定: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股权投资,账面记录中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全额冲销,计入留存收益,以冲销股权投资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余额全额冲销,计入留存收益,并以冲销贷方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股权投资差额的借方余额,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你司2003年投资某子公司应分清是属于同一控制下或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股权投资,再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新准则规定成本法核算的适用范围有两类,1,企业对持有子公司的投资;2,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超过50%以上(不含50%)的控股子公司是按成本法核算,合并报表时改用权益法反映。(陈培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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