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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会计实务之送股的账务处理

2012/8/25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厦门会计实务之送股的账务处理
请问:企业原以长期股权投资列投资成本,因上市公司10股送红股3股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企业取得的股票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解答:被投资企业送红股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投资企业取得的股票仅仅增加了股份,股份的增加,表明每股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的减少,每股投资成本降低。虽然所收到的股票有市价,但在股票未出售前,属于未实现的增值,根据收益实现原则,也不能将股票股利确认为一项收益。因此,股票股利不能作为一种收益加以确认;投资企业为了反映收到股票股利的情况,应在备查账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数,以表明每股投资成本的减少。(陈培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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