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会计之家

厦门会计培训进口货物实务例题

2012/10/6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进口货物
企业进口货物时,作为购入方要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
例如:某企业进口一批商品,价格折合人民币30000元,包装费2000元,支付卖方佣金1000元,进口运费和保险费3000元,关税税率5%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30000+2000+1000+3000=36 000(元)
进口关税=36000×5%=1 800(元)
进口增值税=36000+1800 ×17%=6 426(元)
会计实务:一般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厦门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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