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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会计实务培训之劳动保护费的界定

2012/9/12  来源:厦门会计之家

厦门会计实务培训之劳动保护费的界定
老师:
您好!请问下劳动保护费是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吗?账务处理中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处理吗?
解答:是,劳动保护费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实务中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从广义的角度,根据构成完整人工成本的各类薪酬,从人工成本的理念出发,将职工薪酬界定为“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也就是说,从性质上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或付出的各种形式的对价,都构成职工薪酬,都应当作为一种耗费,与这些服务产生的经济利益相匹配。据此,劳动保护支出应当属于职工薪酬范畴。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对此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解释:从本质上看,人工成本是企业在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主要由下列内容组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教育、劳动保护、住房和其他人工费用。
职工薪酬准则以明确界定的职工薪酬完整内涵为起点,着重解决了职工薪酬的范围、确认、计量和披露,规范了除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以外的其他所有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因此,实务中所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梁明煅解答)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厦门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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